假貨是社會的毒瘤,嚴重損害了國家的形象和消費者的權益,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馬云在其個人微博發(fā)了一封致兩會代表委員的公開信,呼吁“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制假入刑”的倡議,立即成為各界評說的焦點,一石激起千層浪。
在全國兩會召開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答中外記者問時,回應了民生熱議的打假問題。他表示:要堅決查處假冒偽劣等群眾密切關注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
在回答人民日報記者關于推進簡政放權的問題中,李克強說:“對那些假冒偽劣、坑蒙拐騙、侵犯知識產權以及涉及食品、藥品、環(huán)保等群眾密切關注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要堅決查處。”
兩會期間,打假成為熱點議題,馬云呼吁“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獲得了司法界的熱烈響應。3月15日,上海市奉賢區(qū)法院發(fā)來傳票,阿里巴巴起訴售假店鋪一案將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前一天開庭。“打假”正在從“呼吁”變成實操的“落地”,加重刑罰懲治假貨或由此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和平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查處假冒山參
【權威聲音】
呼喚嚴刑峻法懲治假貨分子
3月7日,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在微博發(fā)文呼吁“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引發(fā)社會各界和兩會代表委員們的持續(xù)討論。輿論高度關注制售假案刑罰不足、犯罪成本過低、對犯罪分子震懾不夠,才導致制假公開化、產業(yè)化的問題。
阿里巴巴呼吁“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呼喚嚴刑峻法懲治假貨分子。在兩會期間得到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局長張茅的公開點贊,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也公開表示,制假售假是全社會的公害,制假售假的治理涉及到整個社會,不同的環(huán)節(jié)、不同的地區(qū)、不同的部門,“需要共同發(fā)力”。
“打假”的關鍵是形成治理體系和制度
3月13日,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釋中,都不斷在加大制假售假的違法成本,加大對制假售假的打擊力度,中央對此也高度重視。”
李少平還提及中央專門成立的食品衛(wèi)生部級協(xié)調聯(lián)絡機制,因為這涉及生產、流通各個環(huán)節(jié),各方面要形成協(xié)調和系統(tǒng)的打擊力度。他認為,治假的關鍵也在于形成治理體系和制度,需要不斷加大力度。
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jiān)管
省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成軍在全省工商和市場監(jiān)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專項執(zhí)法,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jiān)管。開展“2017年紅盾質量維權行動”,加大侵權案件的查辦力度。以落實《遼寧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為契機,切實加強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加大對汽車銷售及維修、教育培訓、餐飲、美容美發(fā)等領域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推廣使用全國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系統(tǒng)和消費維權案件數(shù)據(jù)庫。
應釋放全社會的打假力量
沈陽市和平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武國君于3月21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直以來,社會上層出不窮的“李鬼”讓消費者、正規(guī)廠家、商家飽受其害。國內侵權假冒違法行為正在出現(xiàn)新的趨勢,打假環(huán)境、手段也在不斷變化。
武國君說:“假貨的危害或許比你想象中的還要大。有人喝了摻工業(yè)酒精的白酒致死;有農民因買了假種子,播種后長出的是雜草,一年的辛苦化為烏有;有人用保健食品當做藥品賣,用淀粉制抗生素,老年人花了重金購買后病情加重等等。近年來,假冒偽劣商品的危害已使很多人刻骨銘心,嚴重危及到人民的財產安全,因此打假是必須的,我們的打假工作還任重而道遠,也是我區(qū)多年來市場監(jiān)管的重點。”
武國君告訴記者,近年來,和平區(qū)深入打擊侵權假冒工作,強化市場監(jiān)督管理,加大刑事司法打擊力度,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取得顯著成效。
打假到底難在哪里?
鞍山市鐵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詹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打假到底難在哪里,很簡單的一句話就是難在利益、難在人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消費者有虛榮心和相互攀比的心理。他們往往會低估假貨商品與正品的效用差距,因為價格誘惑太大從而傾向于購買相對便宜的商品。這種大量的買假現(xiàn)象,促成了假貨市場的繁榮。造假的人多了,打假者就不可能一一顧及,打假也就成了難題。
老百姓往往對于食品、藥品等危害人體健康的偽劣商品“零容忍”,但是對于侵犯知識產權的假冒商品危害性認識往往存在不足。在這點上,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也存在模糊認識,甚至認為造個假鞋、假品牌服裝,穿在身上又死不了人,還帶動了一方就業(yè)、經濟發(fā)展等等。
其次,假貨擁有絕對的成本優(yōu)勢,利潤空間很大,高出正常商品利潤的幾倍到幾十倍。不法生產商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置國家法律法規(guī)于不顧,甘愿鋌而走險,牟取巨額利潤。
再有,消費者無法對各類商品信息進行準確地辨認。當辨認商品信息需要花費太多精力時,消費者就會缺乏辨識商品真假和質量的積極性。作為理性的消費者更愿意去買相對便宜的商品,最終選購的很可能是具有價格優(yōu)勢的假貨。
還有就是,電商平臺銷售門檻低,不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其實每一家網店都應該有獨立的知識產權,當網店被侵權了,首先要確認它是否有知識產權保護,如果享有知識產權,電商平臺要有專門的法律部門進行處理,懲罰侵權者并要求銷售的商品下架。
【網友熱議】
@問君安:中國假貨太多了,歸根到底還是管得不嚴,相關的法律不完善。制造假貨和賣假貨的都應該被判重刑,就可以大大減少假貨了。
@全心全意:打假要從各個部門抓起。不管網上、網下,微商還是淘寶。抓住一個處罰一個,決不手軟。狠狠罰款,罰沒,堅決不能讓它們再進市場進行銷售,工商行政部門應對制假者按照有關法律嚴肅處理。
@Xudibo:“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反映出整個社會對假貨的厭惡。究其原因,還是制假販假成本太低,以至于“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但實操性恐怕很難,畢竟取證、認定、量刑很難一刀切?,F(xiàn)在應當抓關鍵點,比如電商假貨責任在平臺,執(zhí)法力度要夠強夠硬夠久!
【律師說法】
與打假相關的法律問題也常常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國內法律界、企業(yè)界有觀點認為,現(xiàn)行刑法立案標準起點過高、定罪標準單一、證據(jù)認定標準相對落后,相關行政法律可執(zhí)行性還不夠強等。
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李越表示,僅僅依靠國家將“制假入刑”就能“天下無假”是完全行不通的。法律的完善和進步是一件非常嚴肅、漫長的過程。
從立法層面來講,中國對于制售偽劣商品的處罰程度是非常嚴厲的。刑法當中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罪名一共有16個,其中涉及制售偽劣商品的有9個,大多數(shù)罪名量刑上限都到了無期徒刑,生產銷售假劣藥品、有毒食品的,最高可判處死刑。
但是,在侵犯知識產權罪名方面,我們的刑罰力度與其他發(fā)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別。比如美國知識產權侵權罪,刑事處罰最高可判20年,而在中國則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互聯(lián)網時代,利用電子商務等信息技術,違法犯罪分子廣泛采取的“假貨零庫存”“產供銷分散布局”等制假售假新方式逃避監(jiān)管,也給執(zhí)法部門“涉案金額5萬元以上”才能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帶來了新挑戰(zhàn)。
有數(shù)據(jù)表明,超過30%的網民在買到假貨后選擇忍讓,沒有進行投訴。“忍讓”行為在所有買到假貨后的處理方式中排名第一位。在關于維權困惑的調查中,不少網民認為“維權過程太繁瑣”。由此可見,其實不少用戶是想維權,卻不知如何維權,同時又因維權過程太麻煩,最終才會選擇“忍讓”。
李越表示,維權過程中的“四難”就難倒了許多消費者。
舉證難,我國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誰主張,誰舉證。”這一要求,對于一般消費者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舉證公證機關的配合,更需要大量時間和資金來支撐。
起訴難,很多時候,只能通過起訴網購平臺,獲取售假者信息。由于網購平臺對商家信息監(jiān)管不嚴格,部分商家存在虛假信息,這就讓起訴責任人難上加難。
訴訟難,難在比較真?zhèn)呜浧返沫h(huán)節(jié)。一方面,企業(yè)的商業(yè)機密可能被泄露;另一方面,法庭采信原告的證據(jù)有限。
獲賠難,難在需要多次起訴不同的售假者,如果有多個不同的網店在不同的平臺上售假,這種情況下,被侵權企業(yè)就需要多次走“兩部曲”的起訴過程,時間長,步驟多,得到的回報卻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