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檔案:劉洪亭,現(xiàn)任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二合議庭審判長

部隊轉業(yè)
不忘提高個人素質
2001年,劉洪亭從部隊轉業(yè)了。那一年,他被分配到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做書記員。法院的工作環(huán)境和部隊的生活截然不同,可是劉洪亭絲毫沒有懈怠,堅持不懈地學習法律知識。
功夫不負有心人,2006年,劉洪亭終于通過司法考試,2009年取得法律碩士學位,實現(xiàn)了從一名軍官到法官的轉變,從一名書記員到審判長的轉變,從一名法律“門外漢”到精通法律知識的業(yè)務骨干的轉變。
“劉洪亭注重加強法律及相關業(yè)務知識的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始終保持對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掌握和了解的及時性,確保適用法律的準確性,保證審判工作嚴格依法開展。”這是單位領導對劉洪亭的評價。
就是這個曾經(jīng)的“門外漢”,從到法院工作至今連續(xù)12年被評為法院系統(tǒng)或院機關的先進工作者,并于2014年被評為省辦案標兵,2015年被評為“全國辦案標兵”“盤錦市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遼寧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被評為“盤錦市勞動模范”。
扎實工作
展示新時代法官風采
在劉洪亭審理的案件中,無一錯案,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纏訴,無一違法違紀案件。
當記者問劉洪亭是如何做到這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時,他說:“我是用實際行動踐行著忠誠法律、公正審判、勤政務實、清白做人的信念,秉承著法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力爭案結事了的工作理念處理每起案件。”
劉洪亭自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以來,始終堅持把調(diào)解作為審判工作的重點,充分運用自己總結的調(diào)解方式方法,化解矛盾,定分止爭,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劉洪亭通過耐心傾聽當事人陳述,在紛繁復雜的民事糾紛中,分析當事人爭議的焦點,辨法析理,全面促成當事人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通過認真履行釋明義務,讓當事人正確行使權利,減少訟累。通過耐心交流,拉近法官與當事人的距離,贏得當事人的信任,使當事人積極自愿配合法院調(diào)解。通過真情感化,人文關懷,使得當事人切身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溫暖,主動放棄不合理的訴求。通過公正裁判,樹立司法權威,讓當事人打消通過無理取鬧獲取非法利益的幻想。通過判后答疑,尋求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使當事人勝敗皆服。
劉洪亭通過多年的努力工作,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jīng)驗,使得所審理案件的各方當事人均能息訴服判,用自己的行動展示了新時代的法官風采。
廉潔自律
嚴格恪守職業(yè)準則
在法院工作,難免會遇到一些誘惑。劉洪亭卻始終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嚴以用權,恪守法官職業(yè)操守,時刻用人民法院的“五個嚴禁”“十條禁令”約束自己,始終堅持公正辦案,拒說情、拒吃請,堅持公平對待每一起案件。
他始終堅持以真誠、和藹的態(tài)度對待當事人,善于解惑答疑,正確處理法官和當事人、委托代理人之間的關系,在遇到當事人有吃、請、送現(xiàn)象后,都會想方設法予以婉言拒絕,所承辦案件當事人滿意度較高,反響較好,從而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平時工作中,劉洪亭能以身作則,身先士卒,起到了模范帶頭作用。他協(xié)調(diào)能力強,帶領庭內(nèi)審判員、書記員以在苦中求樂共勉,發(fā)揮了團隊精神,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特別對一些重大、復雜、矛盾突出的案件,他勇挑重擔,主動請纓,帶頭耐心做當事人的工作,使得若干起可能上訪纏訴案件以調(diào)解、撤訴的方式結案,達到了服判息訴、案結事了的效果。如在審理盤錦某商廈有限公司與104名業(yè)主返還原物糾紛一案中,劉洪亭深知該案一旦處理不好,將會引發(fā)連鎖反應,會給政府造成很多麻煩。劉洪亭多次找雙方當事人見面,進行耐心細致的調(diào)解工作,講清各自的權利義務,使得百余起案件在審限內(nèi)圓滿結案,多次到政府上訪的業(yè)主息訴服判,達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完美結合,贏得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評。
以情感人
化解當事人的心結
在審理的眾多案件中,劉洪亭說有一起案件很難忘。那就是由劉洪亭審結的張某與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盤錦中心支公司、盤錦某汽車客運有限公司保險糾紛上訴一案。
案件審結后,張某向劉洪亭送上一面“懷愛民心,辦利民之事”的錦旗。該案中,當事人張某不懂法律知識,不注意保全證據(jù),致使自己無法勝訴,裁判結果也將無法體現(xiàn)公正。為此,劉洪亭多次調(diào)查取證,多方聯(lián)系,幾次溝通交流,最終各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
在審理宋某與盤錦市某公司公交運輸合同糾紛一案中,宋某因母親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精神受到傷害,多次到法院、政府部門上訪纏訴。劉洪亭一邊穩(wěn)定宋某的情緒,用真情打動其家人取得理解,一邊做對方當事人工作,最后使得一起上訪纏訴案件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宋某及家人向法院送錦旗時說:“法官能做到你這樣,我們是否吃虧都服。”劉洪亭的真情付出,使得很多起矛盾很大的案件當事人能握手言和。
尾聲:
劉洪亭始終真心實意從群眾的利益出發(fā),對一次能為當事人辦完的事,盡量不讓當事人再跑第二次,如果一次辦不完的事就向當事人解釋清楚,并約好時間,盡量把每件事做得更好。有時考慮當事人來回坐車不容易,他經(jīng)常樓上樓下小跑,進行復印、蓋章、退訴訟費、送達等一系列工作,經(jīng)常錯過吃飯或下班時間。劉洪亭始終牢記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注重加強個人修養(yǎng),事事、處處、時時維護法院的榮譽、維護法官的名譽,牢牢守衛(wèi)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