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了解到,為切實幫助涉罪未成年人解決心理問題,從而矯正不良認知和行為方式,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未檢組聯(lián)合丹東市教師進修學院的心理學專家先后到丹東市元寶區(qū)人民檢察院和丹東市看守所,集中為12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干預工作。
心理學專家選取了《卡特爾十六種人格因素量表16PF》《自評癥狀量表SCL-90》,進行房樹人繪畫和動物家庭畫的測驗,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測評。具有心理咨詢師資格的未檢干警和心理學專家相互配合,將對未成年人交叉進行心理測評和心理疏導,開展一對一心理疏導。
丹東市檢察院負責人表示,對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預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綜合評定和進行一段時間的跟蹤。目前,丹東市檢察院及3個基層院已建設未成年人心理疏導室,為開展個案咨詢及心理學專家“會診”提供專業(yè)場所和硬件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