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張昱凱,現(xiàn)任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團隊審判員。張昱凱大學畢業(yè)后先后從事過教師和律師工作,2010年考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入職以來,一直工作在審判執(zhí)行一線,是錦州市政法干警的優(yōu)秀代表。
榮譽墻:
多次被評為“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進工作者”“錦州市法院系統(tǒng)先進工作者”“錦州市法院系統(tǒng)辦案能手”。2017年1月獲得“院長特殊貢獻獎”,因?qū)徟袠I(yè)績突出連續(xù)多年榮立“個人三等功”;2017年5月,獲得錦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錦州市優(yōu)秀青年”榮譽稱號;2017年末,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讓每個當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在到法院工作以前,張昱凱先后從事過法學教師和律師工作,相較于教書育人和為當事人提供服務(wù),他覺得做一名辨曲直、斷是非的法官能更直接地接觸到社會矛盾,能更好地運用自己所學去“定分止爭”,在以自身的力量去解決社會矛盾的同時實現(xiàn)人生價值。這也是他最終決定做一名法官的原因。
自入職以來,張昱凱一直工作在審判一線,7年間,主審和參與審理的案件達3000余件。在其承辦的案件中,既有幾億標的的大案,也有幾棵苞米苗的小案。但不論什么案件,張昱凱始終踐行司法為民,努力做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其承辦的李某訴義縣留龍溝滿族鄉(xiāng)人民政府、義縣留龍溝鄉(xiāng)金礦企業(yè)承包經(jīng)營合同糾紛一案中,雙方當事人從2008年產(chǎn)生糾紛,經(jīng)歷了一審、二審、發(fā)回重審,該案到張昱凱手中時已經(jīng)是2014年。因被告涉及地方政府,關(guān)系錯綜復雜,省、市兩級人大領(lǐng)導均因案件涉及面廣而對此案進行過高度關(guān)注,并多次到市中院了解情況。張昱凱一次次地往返于錦州與留龍溝金礦之間,深感壓力巨大,但他仍然堅定自己的信念,必須將該案辦好、辦扎實、辦成鐵案。經(jīng)反復查閱卷宗和論證,最終形成時一萬二千余字的判決書,該案判決后雖雙方當事人不服上訴于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經(jīng)審理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維持了一審判決。在張昱凱看來,再小的案件在老百姓心中都是天大的事,必須做到司法為民、公正廉潔,切實用實際行動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囑托。
用擔當維護法律尊嚴
張昱凱在審理案件中,不光有歡笑,有時也有淚水,甚至還有危險。
他承辦過的一宗某建筑工程案件,一審原告的主體資格存在問題,但一審法院做出了對其有利的判決。一審被告上訴后,張昱凱發(fā)現(xiàn)了該問題。在庭審調(diào)查中,張昱凱著重調(diào)查了該資格問題。一審原告發(fā)現(xiàn)這一點之后,也意識到了其不是本案的適格主體,于是開始采取各種“手段”。剛開始,他給張昱凱打電話要求單獨見面,并表示要“意思意思”,張昱凱知道其目的是想通過送禮,讓案子蒙混過去,對其要求單獨見面的請求斷然拒絕。一審原告發(fā)現(xiàn)送禮不成后,就變了臉,以到紀檢部門舉報為由相要挾,要求維持原判,并表示其在紀檢部門有人,可以把張昱凱“送進去”。對于其要挾,張昱凱不為所動,后期一審原告變本加厲,提出如果張昱凱敢改判,就要對其和家人不利……面對種種威脅,張昱凱也怕過,但一想到胸前的國徽,他就堅定了維持法律尊嚴的決心。最終,該案改判駁回了一審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利誘和威逼之下,張昱凱堅持了公平正義,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應該當個什么樣的法官?”
“我做到公平公正了嗎?”
“對照‘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我還有哪些地方存在不足?”
這是張昱凱時常拷問自己的三個問題。在民事審判中,并沒有太多驚天動地的大案,更多的是一些家長里短、經(jīng)濟糾紛。但張昱凱始終認為“百姓糾紛無小事”。就是這樣,張昱凱始終把司法的公正和溫暖用實際行動傳達給人民群眾。在一件件看似不大的糾紛中,傳遞著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