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充分發(fā)揮立案階段化解矛盾糾紛的積極作用,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糾紛化解渠道,7月27日,綏中縣人民法院召開大會公布施行《民商事案件訴調對接、繁簡分流和速裁工作流程新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組建了訴前調解組織、速裁團隊?!兑?guī)定》公布施行以來,僅7月30日就有30個民商事糾紛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
會上,綏中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康立勇對《規(guī)定》制定的背景條件、重要意義進行了明確,對訴前調解成功或調解不成案件的處理和速裁等重要條款逐條進行解讀,即立案一庭對符合立案條件且適宜調解的“家事類糾紛、相鄰關系糾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間借貸糾紛、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保險合同糾紛”等14類民商事案件,在征求當事人意愿前提下,進入訴前調解解決糾紛,減少當事人訴累。
綏中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曹海英就貫徹執(zhí)行《規(guī)定》強調了三點意見,即推進訴調對接、繁簡分流和速裁是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有效舉措,必須強化措施,優(yōu)化資源配置,實現審判質量和效率雙提升;訴前調解組織、速裁團隊要充分發(fā)揮調處矛盾“前沿陣地”的作用,切實讓更多簡單的民商事糾紛案件進入調解、審判“快車道”,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的獲得感;堅持導向,強化責任,打造想作為、能作為、善作為的干部隊伍,對怠工、惰工,出工不出力的人員嚴肅追究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