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蓋州市人民檢察院,一塊以時間軸為標尺的大事記,記錄著這樣的“節(jié)點”:1955年12月29日,由蓋平縣人民檢察署改稱的蓋平縣人民檢察院隸屬遼陽分院領導。1958年11月,公、檢、法三機關合并為蓋平縣人民公社公安部,檢察院取消。1959年8月13日,恢復蓋平縣人民檢察院,隸屬營口市人民檢察院領導。1978年7月,重建蓋縣人民檢察院,隸屬營口市人民檢察院和縣委雙重領導……
從84式檢察制服到91式檢察制服,從紅塑料皮手寫的工作證到IC卡工作證件識別,這些“文物”見證著一代又一代營口檢察人立身檢察事業(yè)殫精竭慮、一心為民的初心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