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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元血汗錢終于拿到手了!感謝法官為我們主持公道!”近日,黑山縣某建筑工地的20余名農民工緊握法官的手,難掩激動。這起歷時1個月的勞動報酬追索案,以企業(yè)主動履行、農民工全額獲薪畫上圓滿句號,成為黑山縣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的生動注腳。
辦案人:張勇
職務:黑山縣人民法院新立屯人民法庭負責人
毛某、劉某等二十余名農民工曾在阜新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某項目中務工。工程竣工后,企業(yè)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欠8萬元工資遲遲未付。多次協(xié)商無果后,農民工們于2025年2月底向黑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受理案件后,黑山縣法院立即啟動“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專人引導立案,當日完成立案登記,適用簡易程序快速審理。我連夜審閱勞動合同、考勤記錄等證據材料,組織雙方當事人庭審。庭審中,企業(yè)對欠薪事實無異議,但始終以經營困難為由拖延。法院經審理后,于10日內依法作出判決,明確要求企業(yè)限期支付拖欠工資。
“某公司因拒付農民工工資被查封賬戶、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費?!薄靶庞脩徒鋵⒂绊懫髽I(yè)招投標資格?!薄讣⑽春唵我慌辛酥袥Q送達時,我結合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向企業(yè)負責人詳細剖析拒執(zhí)后果,通過真實案例釋法、法律后果警示,讓企業(yè)負責人深刻認識到“拖延不是辦法,履行才是正道”。
3日后,在法院工作人員見證下,阜新某建筑公司將8萬元現金逐一發(fā)放至農民工手中?!皬摹畱n薪’到‘安薪’,法院不僅幫我們討回了錢,更讓我們感受到了法律的溫暖?!鞭r民工代表毛某感慨地說道。
一份判決彰顯法律威嚴,一次履行傳遞誠信溫度。本案的典型意義在于實現了“三個轉變”:企業(yè)從“等待強制執(zhí)行”到“主動誠信履行”的態(tài)度轉變,糾紛解決從“司法強制”到“自覺履約”的模式轉變,社會效果從“案結事了”到“政通人和”的層次轉變。相比強制執(zhí)行,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更能降低維權成本、節(jié)約司法資源,這正是法治社會追求的“最優(yōu)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