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任曉霞報道 10月16日上午,隨著法槌聲響起,一起刑事二審案件在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當庭宣判。據悉,此次當庭宣判突破葫蘆島中院刑事案件當庭宣判率為零的記錄。
上訴人趙某因故意傷害一案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趙某以一審法院對其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該案件由葫蘆島中院常務副院長曹寶泉任審判長并主審,與審委會專職委員郜金寬、審判員孫政林共同組成合議庭,依法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法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認真聽取上訴人、辯護人及出庭公訴人的意見,依據案件事實和證據,認為原審法院對上訴人趙某的量刑與同案各被告人的量刑不均衡,經合議庭討論決定予以改判,并當庭宣判。
據悉,此次當庭宣判突破葫蘆島中院近幾年刑事案件當庭宣判率為零的記錄,推進了葫蘆島中院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改革進程,增進了審判公開度、透明度,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樹立了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時也為今后刑事案件當庭宣判起到了示范和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