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令
第2號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撫新區(qū)管委會,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省(中)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經(jīng)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下達命令如下: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級黨委(黨組)要大力組織動員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線,激勵引導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挺身而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加強物資保障。各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把物資保障作為當務之急,全力以赴、千方百計籌措醫(yī)療物資,既全力推進自產(chǎn),做到標準嚴格、質量過關,又加強域外采購、接收捐贈,做到拓寬渠道、廣開門路,確保防控物資儲備充足。
全省上下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防控物資實行省級統(tǒng)籌,底數(shù)日清,集中倉儲,統(tǒng)一管理,按需調配,急用先保。加強生活必需品的保供穩(wěn)價,強化市場監(jiān)管,對部分緊缺商品實行最高限價,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三、加強醫(yī)療救治。要把救治工作作為第一要務,堅持“四早”“四集中”原則,對確診病例、重癥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精準核細,分類施策,科學救治。
抓緊在沈陽、大連、錦州設立區(qū)域集中救治中心,盡最大努力提高診斷率和治愈率。轉治工作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統(tǒng)一調度,各地不得擅自行動。
四、加強基層防控。組建以縣(市、區(qū))干部、專業(yè)疾控人員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屯(社區(qū))負責人為成員的小分隊,深入社區(qū)、鄉(xiāng)村,開展巡回督導,嚴防輸入,嚴防擴散,嚴防輸出。
堅持條塊結合、抓點擴面、看門管人,做到關口前移、網(wǎng)格管理、覆蓋到位,將有湖北以外其他重點疫區(qū)旅居史的人員納入排查監(jiān)測追蹤范圍,寧可嚴一點,不可松一毫。
堅持人防技防相結合,利用好公安、通信、鐵路、民航、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提供的大數(shù)據(jù),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效率。
五、加強社會維穩(wěn)。要把社會穩(wěn)定作為基本前提,強化重點防控和社會面上管控,對疫情防控期間擾亂社會治安等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加強綜合分析研判,有效防范風險隱患,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
六、加強人文關懷。要進一步加強對醫(yī)務工作者的關心和愛護,切實做好一線人員個人防護,盡快落實相關補助政策。要加強對患者、隔離人員、群眾的心理疏導,凝聚同舟共濟、眾志成城的精神力量。
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