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月20日21時許,凌源市公安局前進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居民徐某報警,稱自己剛從疫情嚴重地區(qū)回來,核酸檢測呈陽性,目前在前進鄉(xiāng)自己家里。
接到警情后,前進派出所立刻將此情況通報給當地衛(wèi)健部門,同時將情況向主管派出所工作的局領導匯報。凌源市公安局要求前進派出所立即按照涉疫警情處置預案處警。
前進派出所民警迅速穿戴好全套防護裝備,會同當地政府的防疫專班第一時間到達徐某家,并在徐某家周圍拉起警戒帶。當工作人員進入徐某家詢問情況時,徐某滿身酒氣,拒不配合,前進派出所民警果斷出擊,配合衛(wèi)健部門依法迅速將徐某強制帶到凌源市中心醫(yī)院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顯示為陰性。
經查,徐某酒后為了尋求刺激,故意捏造事實,其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凌源市公安局依法對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一千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