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張洪鵬從事司法工作的第34個年頭。這位有著30年黨齡的“老司法”一直堅守在鄉(xiāng)村第一線,截至目前,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128件,調解成功率99.6%,制止群體性事件23起,代寫法律文書521件,全鎮(zhèn)無一起因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這些成果的背后有他的默默付出。
張洪鵬(中)在調解糾紛
錘煉過硬本領
作為一名司法所所長,張洪鵬承擔著維護兩鎮(zhèn)36個村和諧穩(wěn)定的重任。寒來暑往,他騎著自行車風里來雨里去,跑遍了全鎮(zhèn)的每一個角落,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他的身影。為了盡快提升自身業(yè)務水平,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行家里手,他潛心學習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和人民調解工作知識,奠定了做好調解工作的法律基礎。他善于將學習與實踐相結合,在調處工作中,他對待每一起矛盾糾紛都能做到勤于思考,善于梳理、總結,積累經驗,促進工作。
踐行初心使命
張洪鵬堅持把工作做“細”,切實做到“四化”:一是調解工作制度化,他制定了各項調解工作制度,并嚴格遵照執(zhí)行,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切實做到調解程序規(guī)范化,他按照調解程序制作了調解程序流程圖,使當事人按照調解程序主張權利。三是回訪制度經?;?,他堅持調解回訪制度,對調解成功的糾紛在15日內進行回訪,防止反彈。四是糾紛研判常態(tài)化,作為一名司法所所長,他不僅參與各村疑難案件調處,還經常對各村的人民調解員進行業(yè)務培訓,每3個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會,做到底數清、思路明。
肩負公平正義
干了大半輩子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張洪鵬的日記里記錄的是全是家長里短的“麻煩事”,正是這些真實的故事,讓老黨員張洪鵬的形象“躍然紙上”。
——旗口鎮(zhèn)旗口村一對夫妻的離婚協(xié)議規(guī)定,男方負責支付女兒每月60元的撫養(yǎng)費至女兒18周歲,每年給付母女二人水稻500公斤。但時過23年“一粒未付”。2020年7月,生活困頓的當事人多次催討均無果,來到司法所請求張洪鵬幫助。在張洪鵬的調解下,一起長達23年的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2020年8月,旗口鎮(zhèn)前頭村王某被本村村民尚某的拉稻草車碰倒,致使其右臂骨折。尚某以各種借口拒付補償款。經張洪鵬一番推心置腹的評理說事,尚某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賠償王某1.5萬元。
——2020年11月,石佛鎮(zhèn)北房村張某雇傭同村劉某為其裝卸水稻。裝車過程中,劉某不慎造成無名指末端骨折,花費醫(yī)藥費1.3萬余元,雙方為此發(fā)生糾紛。春節(jié)將至,為使傷者劉某過個祥和的春節(jié),張洪鵬自掏2000元為其墊付醫(yī)藥費……最終,張洪鵬將此矛盾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