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沈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大潘人民法庭庭長王榮華帶領審判團隊來到鐵西區(qū)高花街道張福安村村委會,對一起相鄰采光、日照糾紛案件現(xiàn)場審理。

沈陽開發(fā)區(qū)法院大潘人民法庭巡回審判現(xiàn)場。
據(jù)悉,本案的原、被告系鄰里關系,原告認為被告修建的豬舍大棚遮擋了其承包的溫室大棚陽光,雙方產生糾紛,故訴至法院,原告要求被告拆除大棚并賠償自己的損失。經了解,雙方的矛盾在2016年就曾出現(xiàn)過,當時經村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協(xié)議,自2017年起被告每年給付原告一定金額的補償,直到有一方拆除不經營為止。2020年被告又修建了第二個大棚,原告認為該大棚也存在擋光,影響其大棚中種植的油桃果樹采光,故起訴至該院。第一次庭審后,原告提出了采光受影響的相關鑒定申請,由于鑒定機構無法鑒定而作出退鑒,此后雙方各執(zhí)一詞,原告情緒幾度失控,導致糾紛進一步升級。
本案的主審法官王榮華考慮到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到張福安村進行走訪考察,向村委會了解雙方糾紛起因,實地查看遮光情況,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并決定開展巡回審判,把庭審現(xiàn)場搬到村民身邊。當天的庭審中,王榮華在休庭間隙給村民們介紹了相關案情后,原告原本固執(zhí)的想法得到了轉圜,雖當庭沒有達成調解,但原告同意撤回要求被告排除妨礙、拆除豬舍大棚等部分訴訟請求,在賠償金額及賠償年限上也更趨于理性。
庭審結束后,王榮華把原、被告雙方叫到一起,對被告小兩口進行善意提示:原告夫妻年歲大,遠親不如近鄰,別因為打官司疏遠了情分;同時勸導執(zhí)拗的原告老漢,有理讓三分,多聽聽老伴的話,和氣才能生財、心寬更能體健?!胺ü賻臀覀冺樍藲?、明了理,今后我們還是好鄰居?!彪p方當事人均表示,一次巡回庭審,一段庭后交流,法官將“與鄰為善、以鄰為伴”的理念傳達給自己。
利用巡回審判契機,王榮華還就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一一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解答,巡回審理點真正成為群眾家門口的“普法站”。該村黨支部書記表示,當前村民大力發(fā)展養(yǎng)殖業(yè),鄉(xiāng)村經濟蓬勃發(fā)展,在此過程中產生的法律問題必然影響經濟發(fā)展,“法官的答疑釋惑讓大家心里透亮了,知道遇到問題怎么辦了,我代表全體村民為法官們點贊?!?
在家長里短中厚植愛民情懷,在深耕篤行中拓展法庭作為。大潘人民法庭作為法院工作的末端前哨,開展巡回審判為群眾“減輕訟累”,既是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行動,更是落實司法為民舉措的扎實實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