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休病假期間因病去世,能視同工傷嗎?
原告張女士訴稱,其女因患疾病住院接受治療,一個月后因急性左心衰竭搶救無效死亡。公司在上報工傷認定時,不承認其女傷病死亡是工傷造成,導致人社部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被告人社部門辯稱,張女士之女處于休病假期間,已脫離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前提認定條件,故不能認定為視同工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人保局調查核實的情況,張女士之女系在休病假期間因急性左心衰竭死亡,并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因此不符合上述突發(fā)疾病視同工傷的認定條件,遂判決駁回原告張女士的全部訴請。宣判后,張女士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案例二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工作時受傷算不算工傷?
李某系已經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者,在某公司工作時不慎摔傷,在工傷認定問題上與某公司產生糾紛。人社部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某公司認為,李某入職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存在建立勞動關系的可能,而用人單位和職工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是認定工傷的必要條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勞動法》并未限制勞動者的年齡上限,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然從事勞動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并未作出禁止性規(guī)定,《工傷保險條例》也沒有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進城務工農民能否被認定為工傷作出限制性規(guī)定。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復》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工傷認定。
案例三
下班途中取款后車禍身亡,能否認定工傷?
張某(已故)系某公司員工,2020年8月的一天,張某正常上班。17時29分左右離開單位,19時2分17秒,在中國農業(yè)銀行某分理處ATM機取款3000元。19時13分許,張某駕駛摩托車與劉某駕駛的重型半掛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張某當場死亡,經公安機關認定,張某無責任,劉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的法定繼承人向某縣人社局提交個人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認定張某系因工死亡。某縣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某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爭議焦點為張某發(fā)生事故時屬于“上下班途中”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關于合理時間,從張某17時29分離開單位,到19時2分完成取款,再到回家途中19時13分發(fā)生交通事故,用時并未明顯超出合理時間的范圍;關于合理路線,某縣人社局向法院提交了證人證言、衛(wèi)星圖、分理處臨時停業(yè)文件、張某取款記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等證據,相互印證,證據充分,而某公司并未提交張某從事其他活動的證據。
因此,綜合上述各種因素考慮,張某的行駛路線屬于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線。法院依法判決駁回某公司的訴訟請求,二審亦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沈陽市蘇家屯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負責人、法官 閆曉彥
問:結合案例一,《工傷保險條例》中規(guī)定的工傷認定情形有哪些明顯特征?
閆曉彥:《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第十五條第一項規(guī)定,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根據以上兩條規(guī)定來看,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強調了“三工”即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其中工作原因是構成工傷的充分條件。對于視同工傷的情形 ,雖未要求因工作原因,但也要求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崗位。故對時間條件、空間條件的要求是工傷認定的明顯特征。
問:結合案例二,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無法建立勞動關系”會不會成為不能認定工傷的原因之一?
閆曉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傷亡的,能否認定工傷的答復》 規(guī)定,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工傷認定。從前述規(guī)定看,“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即無法建立勞動關系”不會成為不能認定工傷的原因,即使無法建立勞動關系,只要存在勞務關系,也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工傷認定。
問:結合案例三,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時間”“合理路線”常常成為爭議焦點,實踐中的界定標準通常依據哪些情形來判斷?
閆曉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六條規(guī)定了應當認定為“上下班途中”的四種情形:(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昂侠頃r間”“合理路線”是兩種相互聯系的認定“上下班途中”的必不可少的時空條件,“合理”意味著在一定的范圍內即可,并不唯一,相對比較寬泛,應當以主客觀標準相結合來進行判斷,主觀上具有正當性,客觀上一般人在同種情形下大概率也會做同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