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葫蘆島市連山區(qū)人民法院沙河營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經法庭前往派出所和案發(fā)地走訪了解情況、查明證據(jù),原來,原、被告2023年年底在某醫(yī)院排隊繳費的過程中,站在隊伍前方的被告不慎將站在其身后的原告手中的手機碰落在地,導致原告手機屏幕破碎。原、被告就手機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沙河營法庭駐法庭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經調解,雙方同意對維修費各負擔一半并當場履行完畢,當事雙方均表示對處理結果非常滿意。
本報訊 近日,葫蘆島市連山區(qū)人民法院沙河營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經法庭前往派出所和案發(fā)地走訪了解情況、查明證據(jù),原來,原、被告2023年年底在某醫(yī)院排隊繳費的過程中,站在隊伍前方的被告不慎將站在其身后的原告手中的手機碰落在地,導致原告手機屏幕破碎。原、被告就手機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沙河營法庭駐法庭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經調解,雙方同意對維修費各負擔一半并當場履行完畢,當事雙方均表示對處理結果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