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新賓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永陵法庭日前立案受理了韓某訴吳某、孫某(系吳某妻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由于及時啟動財產保全程序,最終成功化解了此案。
韓某持吳某出具的借據訴請吳某、孫某償還3萬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同時請求對吳某、孫某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但不能提供具體的財產線索。法官呂錦經過細致審查后,立即作出財產保全裁定,果斷凍結了孫某名下賬戶的3.14萬元,并通知了雙方當事人。孫某知曉賬戶被凍結后,情緒激動并打電話質問法官,且否認債務與其有關。法官助理付瑤在電話中詳細告知訴訟中財產保全的程序及其相關權益,并說明該案有涉及其本人的聊天記錄證據。孫某在付瑤的耐心工作下,態(tài)度漸漸緩和,并表明第二天早晨來法庭處理涉案具體事宜。
次日,吳某與孫某共同來到法庭,呂錦接待了二人,向二人出示了韓某提供的證據,并在溝通中深入了解了案情。最終,孫某承諾償還韓某3萬元,韓某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和財產保全。于是,法庭依法解除了對孫某銀行賬戶的凍結,孫某于當日償還了3萬元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