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近日,在盤錦監(jiān)獄組織會見服務中心全體人員開展的消防應急演練中,遼寧政安消防培訓中心范教員講解道。
活動中,范教員從火災類型、起火原因、滅火器材、撲滅方法、逃生自救等方面為大家進行了系統(tǒng)性講解,并重點糾正了長期以來大家在消防知識方面存在的錯誤認知。在滅火演練現(xiàn)場,工作人員在教官的指導下分批次進行滅火實際操作;在逃生演練現(xiàn)場,工作人員第一時間組織會見群眾有序撤離。
編輯:王懷實
校對:劉清
責編:馮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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